区间超速扣分标准按道路类型与平均速度比例确定,普通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在其他道路达到限速值110%以上未满120%记录1分,达到120%以上未满150%记录3分,达到150%以上记录6分;在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达到110%以上未满120%记录3分,达到120%以上未满150%记录6分,达到150%以上记录12分。未达到110%不记录分值。区间测速通过路段起止点记录通行时间,再结合路段里程和对应限速值形成速度比例,因此分值记录依据的是该路段的平均速度情况,而不是单一瞬时速度。
一、核心分值对照
| 道路类型 | 平均速度比例 | 分值记录 |
|---|---|---|
| 其他道路 | 未达110% | 0分 |
| 其他道路 | 达到110%未满120% | 1分 |
| 其他道路 | 达到120%未满150% | 3分 |
| 其他道路 | 达到150%以上 | 6分 |
| 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 | 未达110% | 0分 |
| 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 | 达到110%未满120% | 3分 |
| 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 | 达到120%未满150% | 6分 |
| 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 | 达到150%以上 | 12分 |
二、适用口径
- 普通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可按上述清单查看分值记录。
- 其他车辆类型按对应类别、路段标识和当地最新发布口径执行。
- 区间测速以路段起止点记录为依据,通常形成平均速度比例。
- 同一路线可能分段设置,不同道路类型对应不同分值记录区间。
三、核对方法
1 先确认道路类型,区分“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”和“其他道路”。
2 再查看路段限速值、区间里程、起止点时间和通行记录。
3 计算平均速度比例,公式为“平均速度比例 = 平均速度 ÷ 道路限速值 × 100%”。
4 按平均速度比例所在区间对照分值记录。
5 如果路段有临时提示、调整公告或不同认定口径,以现场标识和当地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四、边界说明
- 未达到110%时,不记录分值。
- 达到某一临界值时,按对应区间分值执行,例如120%进入下一档记录。
- 区间测速与定点测速可分段存在,分值记录分别按对应认定方式执行。
- 道路限速、车型类别、发布口径可能更新,核对时保持以最新公开信息为准。
【常见问题】
问题1:区间超速扣分标准是否看平均速度?
回答1:区间超速扣分标准在区间测速路段通常看平均速度,系统根据起止点通行时间和区间里程形成速度比例,再按道路类型和对应比例确认分值记录。
问题2:区间超速扣分标准普通道路和高速道路分值差别是什么?
回答2:区间超速扣分标准中,普通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在其他道路多按1分、3分、6分划分;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多按3分、6分、12分划分,具体比例以110%、120%、150%为分界。
问题3:区间超速扣分标准遇到不同道路类型连续路段如何确认?
回答3:区间超速扣分标准需要分段确认,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和其他道路适用不同分值区间。核对时先看当前认定路段的道路类型,再用该路段限速值和通行记录计算对应比例。
免责声明:本文基于公开通用规则整理,用于信息说明。道路标识、车型类别、当地发布口径和系统记录可能更新,实际分值记录以现场标识及当地交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。


